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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车祸受伤入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只能着重治疗关键部位,牙齿未进行治疗,只请医生进行了会诊

今年年初车祸受伤入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只能着重治疗关键部位,牙齿未进行治疗,只请医生进行了会诊 今年年初车祸受伤入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只能着重治疗关键部位,牙齿未进行治疗,只请医生进行了会诊。出院后,出院诊断证明上未体现牙齿受伤,但是在病历和会诊记录中都有体现。医生说因不属于牙科所以无法开具牙科的诊断证明。现工伤认定下来了,但认定部位没有牙齿,申请追加认定时工作人员说诊断证明上没有的不能算,请问是这样的吗?这是明文条例规定的吗?联系医院,院方表示出院诊断上不能再添加。另外,手术做完后,因需绝对卧床,20天左右右腿出现血栓,又进行了手术,请问这个血栓手术也算在工伤内吗?二次追加认定时需要加上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7-04-2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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