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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征收其中“住改非”的问题

关于农村房屋征收其中“住改非”的问题 关于“住改非”房屋补偿:房屋权属证书载明为住宅,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前一年以上,实际用于生产、经营,被征收人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纳税证明的,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用于生产、经营的建筑面积部分,另行安评估价值的50%给予货币补偿,发放非住宅房屋搬迁费和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此情况下,户主将房屋外租给别人做厂房使用,该补偿办法下,双方将分别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月出东方(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7-1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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