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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示上级解决烈士抚恤金及家庭困难的报告

关于请示上级解决烈士抚恤金及家庭困难的报告 我祖父是革命烈士,曾任江头苏维埃赤卫队分队长,1928年杀害于东湖坳山。1983年耒阳县政府给我家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并领取了两年抚恤金,后来再也没有领取。我夫贺仁伟是党员从1959年至1982年在举山村任会计20多年,也未得到任何享受。近几年来身患各种疾病,不幸于去年9月病故,我本人又患脑梗塞,儿子身材矮小,眼睛高度近视,右腰椎骨质增生不能参加正常的体力劳动,我儿媳又患先天性痴呆症,孙儿幼小,在校读书。家中一方面要花钱治病,另一方面要维持五口人的生活。目前家里负责累累。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所以今特申请报告前来要求上级有关领导从关怀烈士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政策给予解决照顾解决我家经济困难,我诚万分谢意。
           呈;
           湖南省民政厅
            申请人;湖南省耒阳龙塘镇举山村6组;刘国香
                    2012年7月7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4812……(湖南)
提问时间:2012-07-1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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