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派出所这样的处理方式对吗??
派出所这样的处理方式对吗?? 4月8日中午,我在家里的监控看见我的父亲(我父母亲已离婚,母亲跟我住)手持约1.5米长水管和铁锤守在我家门口,想守候我母亲意图袭击,我就立刻报了警,警察来到我就开门出去跟我父亲理论,说不到两句我就当着警察的面动手打伤我父亲,他头部流血,警察就把我带回派出所,我父亲就被送去医院...之后我在派出所被问话,录口供逗留了20多小时,最后派出所给出我两个选择:1.赔偿我父亲6000元(我父亲要求)2.治安拘留.结果我选择了1.问题是我打伤了人,我认罪,也愿意接受处罚,不过我父亲就没过错吗? 难道他就没责任吗?毕竟事因他先持工具意图想袭击我母亲而起的.派出所这样的处理方式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3909(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4-11 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