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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拆旧建新途中人员死亡问题赔偿

关于市政府拆旧建新途中人员死亡问题赔偿 你好,因为要修铁路,铁路经过我们家,为了支持市政府的工作,把我们家的老房子拆了,由于无处安身,市政府补了一块地给我们家做新房子,做到4层半屋顶要盖瓦,我家和我隔壁邻居是共同的屋底,我们家和我邻居把屋顶共同承包给了别人,由于承包商偷工减料,盖的不好,我爸爸就亲自上去盖了,由于下了很大的雨,我爸爸和承包商雇的一个工人从我邻居楼上摔了下来,不幸身亡,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现在那家人还把我们家起诉了,我可不可以起诉我邻居,市政府有没有责任?期待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MU(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2-07-0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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