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非人为意外造成他人轻微划伤,伤者过度赔偿要求, 请问怎么处理,感谢!
非人为意外造成他人轻微划伤,伤者过度赔偿要求, 请问怎么处理,感谢! 因工厂烤箱爆炸,将窗户上的玻璃震碎,跌落的玻璃划伤楼下的人和其女装摩托车车头,伤势为背部轻微划伤和摩托车车头轻微刮伤,医院医疗费用为:治疗费34.8元,西药费为34.2元,创可贴一盒9.5元,共78元。伤者索要赔偿原文:百几医药费、休息三天误工费150一天共450,车头换壳费200左右,少少精神损失费,共1000元。因为其提供的单据只有78元,我们不同意赔偿1000元,只同意赔偿500元,经公安局调解无果后,伤者准备上诉法院。请问律师,如果上诉法院我们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赔偿金额会在多少,同时伤者提出,背后的伤痕要做祛疤的要求,请问这个要求法院是否会受理?还请律师帮忙解答,辛苦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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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38226……(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7-04-19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