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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阴历正月十五,在和同村的两个妇女回家的路上,前后一线走着被一辆酒后开车的电动三轮车撞伤

我母亲于阴历正月十五,在和同村的两个妇女回家的路上,前后一线走着被一辆酒后开车的电动三轮车撞伤 我母亲于阴历正月十五,在和同村的两个妇女回家的路上,前后一线走着被一辆酒后开车的电动三轮车撞伤,我母亲被第一个撞伤,两个妇女也撞伤,都去医院检查,两个妇女问题不大,住几天医院回家,我母亲多处骨折,在长治市二院花费五万多,在住院期间,开车撞人者不管不问,在我们不断努力下,母亲勉强出院,出院后多方协商出了5万1千元住院费。然后死活不再出一分钱,我母亲还需要二次手术,当时撞人己报长治县交警,请问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7-04-18 09: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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