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警察要我周一去结案,这是依法处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警察要我周一去结案,这是依法处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昨天发生了一点事情,然后去了躺派出所,但是警察逼着我结案,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今天去商店买衣服,刚出门发现衣服有洞,然后回去交涉~衣服换了一件,但换过后领子太小,穿上去很难受,要求退货。店主不肯退,随后叫来了楼层管理员,完全是帮店主的,处理无果。我一气愤,打了店主一拳,随后被店主打伤。期间店里有个店员从我后面用硬物敲击我。我晕过去,随后报110.120.
去医院验伤结束后,去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就给我两个方案,要我立马结案。但是我没同意。我说打我的另一个人都没抓到 怎么结案。。。派出所说他们还要调查。让我星期一再去
去派出所后 我有录音,警察完全是偏帮店主的言谈。根本没有调节
做笔录的时候 一个领导 过来指点过 做笔录的警察,说写简单点
警察现在定性是 因为买卖纠纷 我先动手 所以我付主要责任 我提出事情起因,警察说不提,那是消协管理的范围,他们不负责。 还有我多次询问另一个拿硬物敲击我导致我晕厥的人的时候,警察都是回避问题。 不给明确答复。直到我离开派出所都没得到明确答复。他们只是说还要取证。
从医院出来直到现在咳嗽吐痰都带有血,但验伤报告上写的是外伤。我是否还要去趟医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nmgdx……(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2-07-07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