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这还是家庭纠纷么?
这还是家庭纠纷么? 我和我母亲共同于2006年出资购买了一块农民宅基地,并于2009年在此地基上盖了一座落地房。我们兄弟三个,我大哥(1999年因偷窃、诈骗被判刑13年,于2011年4月底刑满释放)于2011年8月未经我和我母亲同意,从我二哥手里拿到钥匙强行进入房子,把屋内的东西卖的卖,拿的拿,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并把房子租给他的朋友租住(邻居可以作证)。我们得到消息后(我和我母亲现在外地居住),于8月底报警,跟派出所出警人员一起进入房子,并把所有门锁全换了。但不想今年3月份又强行破门而入,并进入我母亲的房间(上次未进入),造成2张借条的丢失(分别为3万元和4万元)和金首饰等财物的损失,又一次出租给他人租住,理由是他在逃跑和服刑期间分别出过6万元和2万元,但又拿不出证据。两次报警后,派出所都以家庭和房产纠纷为由,第一次帮我换了锁,第二次更是干脆,直接不处理,理由是根据《继承法》老大有权出租(我妈还在啊),造成的损失也没赔偿。该房子因一些原因现土地证、规划证已办理(名字为农民的名字),但房产证还未办下来,还无法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经过十几年的牢狱之后,他已经只认钱不认人,肆意枉为,多次伪造委托书、土地证、房产证,找人或张贴告示要卖这个房子。
问题是: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已构成犯罪?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警察的处理方式是否行政不作为,有什么方式应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nkin……(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2-07-06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