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请指点一下这样的定责是否妥当
请指点一下这样的定责是否妥当 我朋友一小孩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左边的单位一女孩骑一电动车出来,横过道路与这小孩同向行驶,追尾这小男孩的电动车,小女孩没把稳龙头,自己摔成重伤,交警认为小男孩负次要责任,理由是小男孩骑车在机动车道上,请问这样的认定有道理吗?咨询一下律师,我的联系电话号13816539983 刘先生 我的理解是,小男孩骑车在机动车道上,他并没有占据对方的车道,如果他与机动车相撞,这样的认定还有道理,请高明的律师指点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nlor(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0-04-09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