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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七条的理解

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七条的理解 七、因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处理办法。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享受待遇的相对应项目中应当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请教如果第三人赔偿的费用只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五项费用的一定比列,如60%;五项中剩下的40%,社保和单位给支付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angj……(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7-0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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