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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法院我会摆平的!”--事实婚姻变成非法同居

“法院我会摆平的!”--事实婚姻变成非法同居 我与吴(男)1983年结婚并育于一子。1987年12月因吴某粗暴打人而去法院调解离婚,后吴某认错道歉,出于孩子的问题我便心软了于1988年4月双方未办理复婚手续共同生活6年。1993年12月,吴某又开始粗暴的打人了,邻居怕吴某闹出事情劝我当晚回娘家住一晚。第二天我回去却发现门换了锁又发现屋内有位异性于吴某同居着两人便于1994年7月登记结婚。
  当时的我一无所有带着儿子走进了杨浦区法院求助。接待的法官劝我马上聘请律师起诉对方重婚罪。当吴某接到法院的通知后吴某却告知我:法院我会摆平的!法院裁定书驳回重婚之诉。
  我与吴某于1998年共同生活到1993年12月,在其期间我被暴力殴打数次且将我强行赶出家门。而法院裁定认定这是“非法同居”告终。事实婚姻关系的说法缺乏依据,吴某这种行为却是合法登记。二中院驳回我申诉通知书(1996)沪二中型监字第44号。
  我认为法院这样的裁定是枉判,故我要求撤销裁定。但我无从也无方申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a湉(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0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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