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

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 学校虽有规定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但是我在放学后在课室使用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收缴,学校的行为可不可以判定为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被收缴方是未成年人又当如何处理?被收缴方可以通过什么方法令老师归还手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赵泳鑫.(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7-04-14 20:1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王振兴律师

河南驻马店

赵丽律师

河南驻马店

王垒律师

河南驻马店

李永专业律师

河南 信阳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驻马店律师
王垒律师 
河南驻马店
已帮助 26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赵丽律师 
河南驻马店
已帮助 883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振兴律师 
河南驻马店
已帮助 991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驻马店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