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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与丈夫目前正办理离婚手续。我们婚后购房,总价106万,其中57万是男方父母老房子变卖后为我们支付的,其余为夫妻共同贷款,房产证为他一人名字。目前我与丈夫已分居,据了解,他即将变卖现有房产置换另一处房产,我想问,第一: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是吗?那我能否分割房子的增值部分?第二:当初我签署为共同贷款人,现在男方是否可以不通过我私下变卖房产?如果我有权分割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否可以按售价的差额作为增值部分的界定?
另外,买房时为避税,合同价为72万元,实际交易106万,如果在他不变卖房子的情况下,增值部分怎么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uley(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7-05 13:38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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