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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开了服装店,大概两个月的时候镇镇府来人说这个房子是镇府的,要收回

前不久开了服装店,大概两个月的时候镇镇府来人说这个房子是镇府的,要收回 前不久开了服装店,大概两个月的时候镇镇府来人说这个房子是镇府的,要收回。可是当初开店的时候是有房东的,并且向他付了房租。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这个房子并没有房产证,以前是属于消防队的,这个房东也是跟他们租的,消防队搬走以后就一直由房东在使用,二十多年了。我们也没有重新签合同,只有好几年前房东跟别人签的合同,承租人改成了我的。那么我的损失能追回一些吗?转让费好几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L(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7-04-13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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