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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吕律师:您好!请问,一审判决后,被告以原告在一审中未提供工资

吕律师:您好!请问,一审判决后,被告以原告在一审中未提供工资 吕律师:您好!请问,一审判决后,被告以原告在一审中未提供工资表、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银行流水、原告住院其间工资减少的证据为由上诉至中院,要求二审判决减少一万元工资赔偿,在二审中,一审原告提供了单位营业执照、与我单位所签劳动合同、“单位工资表,但未提供住院其间未发工资证明,上诉方(一审被告)仍然以被上诉方(—审原告)未提供住院治疗其间工资减少的证据为由,仍然要求法院减少伍千元赔偿,请问,上诉方这个要求合法吗?法院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4-13 12: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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