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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是一个研究所下属的国企,13年11月入职,签了2年合同

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是一个研究所下属的国企,13年11月入职,签了2年合同 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是一个研究所下属的国企,13年11月入职,签了2年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公司有工资总额,人多没办法长工资为由忽悠我转到他们一起合作的人才代理公司,该代理公司为一私企,后来我签到该私企名下,并让我签署了原国企的离职证明,当时是16年2月,现在该私企和公司突然停止合作,需要我们转签新的代理公司或离职,我选择离职,但公司只按16年2月到现在给你赔付1.5月工资,之前的两年工龄它并没有算上,加上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我要求按劳动法N+1规定,赔付4.5月工资,公司不同意。我最担心的就是公司忽悠我签了离职证明,以此为证据让我少两年工龄,请问如果我申请起诉或劳动仲裁可以支持我的诉求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绯叔(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7-04-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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