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家是小汽车,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电动车撞到我们车的屁股侧
我家是小汽车,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电动车撞到我们车的屁股侧 我家是小汽车,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电动车撞到我们车的屁股侧,电动车上的两个人受了伤,一个皮外伤,还有一个第一次查是拖臼,第二天又拍片子说是骨折。
我们本来是没什么责任的,因为是电动车自己没刹住车。但听说机动力和非机动车相撞,全是机动车的责任?
按照伤者的要求我们报了警,现在已垫付了7000元的住院费,伤者说她手有点麻,就是不出院。警察说必须要伤者同意,才能把我们的车子提走,现在车子放在交警队一天就是50元,伤者住院费按照他们说的手有点麻,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我们能要求警察在中间调解吗?现在警察就是不调解,也不让我们提车。说他们要我们双方自己协商,可要是一直协商解决不成,难道车子就永远放在交警队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y_0……(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2-07-04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