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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丈夫同小三共同经营的生意该怎么分配,我有份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丈夫同小三共同经营的生意该怎么分配,我有份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2011年4月份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丈夫,5月份在男方的催促下拿了结婚证,6月份男方提出离婚,理由是女方大他几岁——克夫,。随即就带着如今的小三回到了老家,在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了我,7月份同小三在佛山一起生活到现在。我们之前就不再同一个城市生活,在小三来了过后,我们一直分居。期间他们一直在市场上做小生意,小三也知道我们是有婚在前,曾发过短信来向我挑战。但那部手机掉了。现在男方第二次起诉,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属于重婚吗?要是重婚罪成立,我该怎么取证,我同男方没有共同财产,属于闪婚,他们的收益我有份吗?要是小三说不知道男方是结了婚的,我该从哪方面着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352110(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2-07-0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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