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请问:在夸共产风时期,1959年被平调出去的田,现在是否还能要回?谢谢!

请问:在夸共产风时期,1959年被平调出去的田,现在是否还能要回?谢谢! 我们村在1959年春200多亩田被无偿平调出去。毛泽东在1960年11月28日做出了《永远不许一平二调》的批示后,和桂发(1961)35号文件,中发(1961)432号文件,河池调办字(1988)04号文件,国发(1995)035号文件中,均有明确说明:“除了国家建设依法征用以外,都属于“一平二调”,必须坚决退回,从那里平调的退赔给那里,平调单位不但要彻底退赔,而且应该向群众做检讨”。请问律师,现在这些田是否还可以经法律手段要回呢?上面那些文件在今天还是否有效?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ig204……(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0-04-08 14:3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