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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关于租房合同的案子:在租房合同中有明确提到租客如未按时缴纳房租

咨询一个关于租房合同的案子:在租房合同中有明确提到租客如未按时缴纳房租 咨询一个关于租房合同的案子:在租房合同中有明确提到租客如未按时缴纳房租.要支付两倍租房押金作为迟纳金.在第二季度该交房租时.租客与房东协商因经济出现点问题.需延迟缴纳房租.房东表示同意.但在之后的时间租客仅支付了一半的房租.告知房东需再延缓些时间.房东同意了.此情况持续了一个多月后.房东与租客面谈.租客表示想租到本月底.并立即把费用交清.但房东表示要不就再租一个季度.要不就两天内搬走.租客经考虑选择后者.当所有东西搬完后.租客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房东表示作为迟纳金没收.但租客却觉得之前迟交房租是取得房东同意的.所以不应该扣其押金.请问到底该不该扣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eena_随心所峪(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4-1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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