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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去年三月初我通过网络认识了我前男友他是太原人,去
王律师您好,去年三月初我通过网络认识了我前男友他是太原人,去 王律师您好,去年三月初我通过网络认识了我前男友他是太原人,去年3月28他说需要租一套房子但他手头没那么多钱,所以和我借5千块交房租,说手头宽裕了还给我(他和我借5千的聊天记录和我的转账记录我都有截图)去年5月23日又说他要赎回他抵押给别人的车打电话和我说借3千块我又给他转了3000(这三千因为是他打电话,只有我给他的转账记录)。今年1月份,我和他要钱,我打电话他不接,发消息不回复,回复了也是一拖在拖,今年四月初,我和他说还我钱的事,他拒绝不还我钱。去年五月我去太原看他,才发现他离过婚,还因为盗窃,还在保释期,这些事他都没和我说过,他这样做,算不算诈骗?我的钱能不能全部要回来?需要什么法律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易寒(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7-04-09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