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了不到三个月,男人有暴力倾向,所以分开了,过了两年,男方要求女方退人民币七万元
符合以下4种情形,才可以不用退彩礼:
1、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3生育子女;4、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第一,合同既已签订并生效,如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有口头协议也许遵照执行,第二,履行过程中经相关方同意变更可依照处理,第三,如有违约,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可以热线咨询 我的补充: 2017-04-09 18:13
如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至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婚前财产仍归其个人所有,如婚前已有的房屋、车辆、存款。婚后所得工资等收入为双方共有,需均等分割。如协商一致则不受上述约束。
子女抚养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教的判定抚养权,具体与双方家庭生活条件、是否有不良习性、去抚养意愿、子女意愿等情形综合认定,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并有探望权。两个子女一般一人抚养一个。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如双方协商一致则不受上述情形约束。可以热线咨询
不合理,可以拒绝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两年后来要求,很有可能已过诉讼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