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法院民事调解有关疑问求助?
法院民事调解有关疑问求助?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1)来民初字847号
原告(姓名),被告兴平纸品公司,委托代理人(姓名)。2011年10月18日受理了此案,2011年11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以下协议:
1、被告来凤县兴平纸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欠原告(姓名)工程款计人民币(数字)元,以及该款从此日已千分之18月计付利息;定于2011年10月25日前付清或在厂房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2、本案案件受理费11578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5789元,由原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调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后具有法律效力。
上诉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文中另有本案已审理总结字样)
说明:
兴平纸品公司已在本案受理前2011年9月30日已经以250万元拍卖给来凤县雪峰电脑公司老板;该公司一直不景气,何况拍卖款也没有掌握,理说没有能力支付(在没有得到相关单位通知任何一个债主,包括本人的前提下将该厂拍卖,拍卖后得知消息找到政府及开发区没有得到说法便进行了起诉维权)而法院判其2011年10月25付清,或者可以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至今已过去将近9个月了,仍未得到一份钱(在此之间多次走访政府部门、开发区负责人,法院以及被告等迟迟得不到落实)
从建厂至今已经过去5个年头了,由于没有及时得到工程款,加上筹资为厂房建设欠下债务,债主逼债频繁,家庭生活造成影响,困难重重。
该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在来凤开发区内半数以上的项目均无法生存,多个厂房和公司即将面临倒闭,或者已经倒闭,兴平纸品公司算的上是典型代表。本人认为政府招商质量不高造成的一系列复杂问题,应该与政府有很大关系吧?
该公司拍卖是由于债主太多,在法院起诉太多(比如银行、个人明间借贷等)政府要求法院将该公司厂房全部拍卖(但未召集相关债主召开债券大会,债主在不知情况下被拍卖的)
在此求助各位有关法律依据和解决办法,为谢!
问:
1、能否直接请求法院用拍卖款支付工程款?(据了解250万拍卖款在法院帐户)
2、如果不能直接要求支付,有何其他法律条款促使我更有保障更快速的解决问题?
3、政府、开发区、法院、被告兴平纸品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分别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和责任?
4、对我不利的因素和法律条款有那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qaa(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2-07-03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