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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去公司面试说试用期两个月。第二天签了合同职位是教师助理,老板

去公司面试说试用期两个月。第二天签了合同职位是教师助理,老板 去公司面试说试用期两个月。第二天签了合同职位是教师助理,老板说因为一些关系无法盖公章把两份合同都收回了。但是第三天开始让我做的是销售职位。还要我出业绩否则扣工资和不在用我。我是否可以维权要这三天的工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4-08 21: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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