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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厂拖欠材料款的问题

福利厂拖欠材料款的问题 1997年民政局下属企业福利厂建居民楼,运送材料石头款,每车170元,共76车,合计12.920元,至今未兑现。我2008年上防,民政局的答复是;福利厂正准备走破产程序,还有几个职工未签字,待签完字走入破产程序之后,变卖资产,按破产程序办。我不服,又上防,信访的答复是;走法律程序。我手里的材料单据是一名个人的名字,只有信访的材料是;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答复表。上面有民政局的答复,有民政局的盖章,后面有我送材料的单据的复印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戚秀媛(辽宁)
提问时间:2012-07-03 09: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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