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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国留学,办理人以各种不存在的理由要走30多万元!但是没有任何收据
孩子出国留学,办理人以各种不存在的理由要走30多万元!但是没有任何收据 孩子出国留学,办理人以各种不存在的理由要走30多万元!但是没有任何收据!只有一份合同,合同内容是办理费用35800元,无二次费用!请问可以告赢吗?还需要什么证据?孩子是出国后发现别的孩子没有这些理由收费!没有收款凭证,没有收据!都是现金交易!不是一次性的!算是诈骗吗?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7-04-07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