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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第二次起诉法院以被告已心灰意冷,外出打工为由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第二次起诉法院以被告已心灰意冷,外出打工为由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第二次起诉法院以被告已心灰意冷,外出打工为由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支持我的离婚诉讼请求,我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赔偿30000元的主张,法院也认可。而且是缺席判决,判决准许我与被告离婚,驳回了我的其他诉讼请求。请问个人物品可不可以拿?一人不敢拿,可不可以向妇联求助让妇联帮忙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好姑娘(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7-04-0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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