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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几个朋友合伙租赁了一家砖厂经营,因资金短缺,我和个朋友就向民间借款十万元

我和几个朋友合伙租赁了一家砖厂经营,因资金短缺,我和个朋友就向民间借款十万元 我和几个朋友合伙租赁了一家砖厂经营,因资金短缺,我和个朋友就向民间借款十万元,借款时间为2014年8月份,并写洗清楚还款时间为一年,但一年以后没还这贷款,只每季度拿利息直到去年8月份,因砖厂破产无法生产,从去年8月份利息也没有给了,现在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作为担保人要负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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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7-04-0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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