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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合资买房利益的确定

关于合资买房利益的确定 我和朋友一起合资买房,我们只是普通同性朋友关系,不是男女朋友。大家都是基于投资置业的想法而实施该行为,属于第一次购房,且双方未婚。现在情况是这样,本来为了大家公平起见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后来担心将来二次购房需要付更多的首付和利息问题,所以最后商量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的就是像这种情况怎么确定大家的利益问题,需要公证吗?还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wq865……(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2-07-01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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