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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 我是一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对方全责。我的伤残签定为10级,我们当地规定10级伤残精神抚慰金为3000。但是受伤的腿上都是坑坑洼洼的,哪怕就通过整容手术也无法恢复。腹部也因为治疗需要留下两条大约十公分的永久性疤痕。请问我能以此要求增加精神损失么。若是可以能否简单说一下依据(如果解释比较费时间也可以只说什么法第几条,我自己查找)。如果某位律师能回答,我表示万分的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碧水映月轩(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6-30 15:4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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