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 我父亲2005年受一家出国公司委托代为招人去韩国打工,期间交了10万的押金。我父亲的一个朋友也给我父亲招了8个人,他每人收取1万5千元。共计12万。但是他只交给我父亲3万,其余9万被他花掉。今年5月份,他找到我父亲,让其为他出具了一份他所招8人的费用为韩国人骗走的证明。并将我父亲告上法庭,诬告我父亲欠其12万。我父亲所交10万也被韩国人骗走,但是我父亲都自己拿钱把别人的钱退还了,就只有他这个朋友还有3万没有退还。他现在诬告我父亲,请问他们两人各负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99896……(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6-30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