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报到证与人事档案
报到证与人事档案 我2010年7月硕士毕业,在北京一家单位找到工作,但是没解决户口,不能接管档案,学校规定这种情况都把档案派遣到户口所在地的市人事局,我当时就拿着报到证去了市人才中心,我跟办公人员详细的说了自己的情况,然后登记填表了以后,他把报到证又给了我,让我送到县人事局。11月我在单位要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了,要求出具人事代理协议,我就托同学帮我去签了一份邮寄过来,上面写的个人委托单纯存档60元/年。
现在12年7月,我要评定中级职称了,需要档案机构出具档案情况证明,托同学去帮我办,结果答复说我的档案现在还是学籍档案,要需要我去县人事局把报到证取回来,再到他们人才那去另一个部门签订一个就业协议,一年后转成人事档案才能给我盖章。这样我就少了两年的工龄,而且评定职称也要晚一年。想问下就不能补办么,为什么非要按照签订协议的日期算,我已经在那办理报到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lei(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6-29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