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转继承和法定继承权的相关问题
转继承和法定继承权的相关问题 你好,贾律师!
我是一名刚大学毕业的大学生。现有关于继承放弃和转继承的相关问题咨询。
案件事实:我爷爷(奶奶于94年逝世无遗产)有7个子女,3男4女,其中第5个儿子于1997年死亡(无子女,无配偶,无遗产),爷爷于2002年2月去世(此时还有六个子女,2男4女。),我的父亲是老四于2005年12月去世。 爷爷去世前,父亲和爷爷的共同原单位发放破产安置费解决住房问题(房改房,这套房是我们和爷爷一起居住了17年的房子,爷爷的其他子女分别有自己的房屋,有各自的单位,并且没有和我们共同居过,没给过爷爷生活费),介于爷爷的工龄长一些,大姑和爷爷让父亲用自己的安置费加上爷爷的工龄(兑换为4000元人民币)买了房屋但是房产登记是爷爷名字。据此于2002年2月爷爷去世时,其实6个子女应该都具有继承权(因为房产登记是爷爷的名字)但却一直没有分配遗产且到现在为止也无人做出明确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既于父亲2005年12月其实后发生转继承,由我继承父亲的份额(我是独生子女,父母离异了的)。
因为二伯和几个姑姑没有和爷爷居住过,且未支付过生活费。他们也知道是父亲添补了现金购买的房屋且无异议,在我父亲去世后分别明确向我表示过不会要求房屋的分配,说因为房子是我们一直在住,也是父亲买的所以房子应该由我一个人继承,但是二伯和几个姑姑关系不好(他们内部又说自己分别都有继承权)。2010年4月,大姑和其余3个姑姑明确表示愿意放弃继承。二伯没有表示。她们希望我能够为她们书写一个声明书,她们愿意签字。
问题:1,我父亲花钱加上爷爷工龄买的房屋是否能作为爷爷的遗产?
2,她们要求我书写的声明书应该注意什么细节?是按照放弃遗产的声明书的要求来写吗?需要公证吗?
3,姑姑们放弃继承后,遗产份额是否弹性延伸为我和二伯平分?
4,如果顺利到过户时候,他们是否还需要共同亲自去房管局协助我办理?
5,请问你的其他建议是?
非常感谢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HN(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0-04-06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