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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辆直行两辆轮摩托车,在行至路口时,与我右侧左转弯辆轮摩托相遇,伤其我右货架前端

我是一辆直行两辆轮摩托车,在行至路口时,与我右侧左转弯辆轮摩托相遇,伤其我右货架前端 我是一辆直行两辆轮摩托车,在行至路口时,与我右侧左转弯辆轮摩托相遇,伤其我右货架前端。我直行向左侧翻,左手出血受伤。只因当时报了警,对自愿负全责,我没理志,交警已了警,而退警。最终交警大队免为其难受理,结果是证明两车遇,有人伤,车损事实确实。但双方供词分歧,作不出责任划分。下面批文:双方收取证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应怎样做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3-29 20: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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