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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子女一方一个,女方带子两年后以看父为理由,孩子丢给男方后不知去向

父母离婚子女一方一个,女方带子两年后以看父为理由,孩子丢给男方后不知去向 父母离婚子女一方一个,女方带子两年后以看父为理由,孩子丢给男方后不知去向,现在孩子大了我没有经济能力,可他没有房子住,现在宅地基批不到,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习惯{被}忽略☜(云南-丽江)
提问时间:2017-03-2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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