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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三个月有签合同,第四月起未签转正。现辞职,咨询各位有哪些权益!

试用期三个月有签合同,第四月起未签转正。现辞职,咨询各位有哪些权益! 工作努力,公司认可,但各方面原因现不想继续做下去,主动辞职。基本情况如下:
一、3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到6月底正好满4个月。二、试用期三个月,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未交社保五金一险。
据人事部讲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三个月后递转正表就可以,各项福利再跟上。三、第4个月起,因薪酬福利待遇等一直未协商好,本人未签转正表。
四、6月26日递辞职表。

咨询各位我有哪些权益!
    1.是否可以交接完工作三天就走人?如果不行,必须待满30天,那么从递表开始计算还是公司批准开始计算?
    2.是否可以主张公司补偿三个月的五险一金?
    3.公司章程经理级别以上加班无加班费(不能填加班单)、无调休权利(可请假但扣工资),但四个月来本人尽心尽力几乎天天工作到晚上八九点下班,有指纹打卡证明,包括端午节日工作。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加班费?

还有哪些权益请指点,谢谢各位了!鞠躬!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rrie……(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6-28 11: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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