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信阳鸡公山与一女子推搡,然后对方进了医院3天后流产构成轻伤吗
在信阳鸡公山与一女子推搡,然后对方进了医院3天后流产构成轻伤吗 李律师你好,我是信阳鸡公山人,24号下午坐鸡公山车去信阳,车上与售票员发生口角,对方让我下车,下车后关上车门还嘴里一直骂个不停(带M),然后对方还不依不饶,司机停车后,女售票员下车与我发生推搡,然后我爸上来也打了一巴掌,对方然后就撒泼的坐在地上,现场有交警就报警了当时,然后刚好派出所人就在附近就来了,为了不发生进一步情况,我们就先进了旁边警务室,女方打电话叫来了一车人想殴打我还击,但是看我在警务室,以及有我们当地的很多熟人劝阻,才没有动手,但是拿手机拍照,然后说出来了打死你!一会他们打120救护车过来了,送到信阳人民医院去,。
6月25号下午我姑姑在中间熟人陪同下去看望对方情况,我们是希望完全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和伤情,当天晚上10点多我爸又在中间人陪同下也去看望对方。6月26号早上对方拖中间人打电话过来说先拿2W块给他们,然后26号中午我爸就跟中间人一起去了给了对方。
但是6月27号对方又直接打电话给我爸说他流产了,不要我们的钱了,要打官司,叫我们商议商议,从中间人口中我们感觉到对方想索赔至少30W的赔偿,所以现在很着急。有两个疑问:
1.女方并没有当时流产,而是第三天才流产的,跟我们有没有直接关系?而且从他们口中得知,小孩一个月都不到,不成人形,是否有这种说法,3个月以上成人形之后才构成轻伤呢?
2.如果以上都没有构成轻伤,而是轻微伤,但是对方现在讹诈我们20~30W,该怎么办?
今天务必回复我好吗,非常感谢,很紧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jun……(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2-06-28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