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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乙方向甲方借款2万元,当时以房产合同作为抵押,也写了借条,借期为一年

乙方向甲方借款2万元,当时以房产合同作为抵押,也写了借条,借期为一年 乙方向甲方借款2万元,当时以房产合同作为抵押,也写了借条,借期为一年。可后因乙方人在外地又急于要办理房产证,甲方并没有多想,就送还于乙方房产中心的朋友去办理。可是由于甲方一时疏忽大意,借条也在房产合同之中,勿还于乙方。之后乙方就换了手机,人也很难找到。请问各位大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如果通过法律能否解决?相关费用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7-03-2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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