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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事故

校园伤害事故 您好:
    我是丹东市宽甸县八河川镇中心小学校长,叫于春生。急需咨询下面一事,望百忙之中给予帮助:
    我下属雅河村小学,5月16日,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一年级和五年级合上。一年级班主任陈老师,五年级班主任赵老师,陈老师又是这所村小学的负责教师。这节体育课,陈老师与赵老师组织五年级学生进行篮球训练,学生八人,两位教师即组织又参与了训练过程。在这节课上五年级王同学右胳膊骨折。据调查当时王同学往前跑,陈老师往后退,陈老师拌了王同学一下,王同学没有倒,陈老师一直往后退,又撞了王同学一下,王同学就跌倒了,发生骨折。
    王同学发生伤害事故后,及时恰当履行了相应职责,积极救护。
    现在往同学以返回校园就读。其医药费由医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理赔,余下部分由中联校方责任险补齐。
    现在王同学家长找到学校要求支付车费、饭费、护理费、二次相关费用。
    恳求咨询如下事情:
    1学校在本次校园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如有是什么过错?
    2学校是否应该对车费、饭费、护理费、二次相关费用等承担赔偿?
    3有了校方责任险的赔付学校是否再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
    4目前各方保险还没有实施理赔,我学校该怎么办?
    我是新上任的校长,没有经历此类事情,恳求帮助。谢谢您,万不得已不会打扰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2341……(辽宁)
提问时间:2012-06-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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