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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夜晚偷拆民宅,平民损失财产达数十万元,为什么派出所不于立案惨?

夜晚偷拆民宅,平民损失财产达数十万元,为什么派出所不于立案惨? 合肥蜀山区井岗镇搞城中村改造。在没有与村民签订任何补赏协议和明确告之某天某月要拆房的情况下,在夜间,破门入室......将十来户的公司、住宅,毁为平地。光伏电站、花房、冰箱、彩电、小型设备、家庭生活设施、以及数十万现金、金银首饰等,损毁的、不见踪影的......报警,不与立案。“不是案件,是政府行为,上面有规定,凡是拆迁的,不能立案!”
请给于法律援助!怎么维护平民的财产损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cwu53(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7-03-24 23: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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