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合,都分居三年了,现在有二个孩子女儿和一个儿子
分居的证据。
如果您已经经过慎重考虑离婚,那么可作如下处理:
一、争取做通对方思想工作,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二、如协商不成,你需要书写或委托律师代写离婚起诉状,并准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去被告户籍所在法院起诉;
三、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原则上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或者参照一方工资的20%到30%支付;
四、婚后财产及债务原则上均是平分,但会适当照顾妇女与子女的利益;
五、注意搜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婚后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除非协商一致,否则你有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分居两年以上,虐待遗弃,与他人同居等情况,才是法院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
六、依法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提起诉讼,如对诉讼程序不懂可委托律师代理,一审审限最长6个月,但调解期限不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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