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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借款给乙方,乙方写的借条,未约定还款白期,借款人是乙方本人公司名和乙方本人名字

十年前借款给乙方,乙方写的借条,未约定还款白期,借款人是乙方本人公司名和乙方本人名字 十年前借款给乙方,乙方写的借条,未约定还款白期,借款人是乙方本人公司名和乙方本人名字。我现要讨回借己方说没钱。问题:一、借条在法律上还有效吗?二、这算是乙方本人借款还是他公司借款?三、若他申请公司破产怎么办?请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3-24 13:5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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