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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丢失后
手机丢失后 背景:本人和将和租的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史来借住。
我们三人是同一个公司的同事。
人物:本人(李)/将某/史某
时间:2010.3.30下午5点-6点左右
事情大概:
2010.3.30下午4点多,李去过洗手间后,(方便的时候用手机上QQ聊天),方便后把手机放在洗衣机上就回卧室看电视了,(时间4点左右),史在客厅玩手机(他自己的手机),5点将回来,李在卧室听到洗手间有洗刷的声音。5:30左右将出去,(事后史说将是回老家)。李从卧室出来拿手机充电。发现手机不见了。
房间,客厅都找不到。
第二天李和史去小区警务室咨询,被告知无法寻找,立案等。在警务室的登记上找到将的手机号码,后史用他自己的手机给将发信息,问他是否有见过李的手机,将否认。
2010.4.1日/将发信息给史说手机在他那里(因为该天是愚人节,无法确认将的话可信度)
至书写此时(2010.4.5日),将也没有回来。且失去联系(信息给将无回信)。
在此段时间内,李无法和家人取得联系,因为号码都寸在手机里,而且李无法找工作(网上的简历留的号码就是丢失的手机)。
若将回来。把手机还给李。
李是否可以对将提起诉讼,并追究将赔偿李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九條(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4-05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