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6年前单位购房,因资金未缴足未构成,建设单位拒退资金

6年前单位购房,因资金未缴足未构成,建设单位拒退资金 父亲单位在6年前曾福利购房,但当时因为现金有限,应预交的10万元只向建设单位交纳4万元。后来因预交金额不足,房子没有买成。现在家中需要用钱,向建设单位讨还,但建设单位以未开具收据为由拒退款项。我们仅有的凭证是一张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付款人为父亲的姓名及工作单位,收款方为建设公司全称。建设公司声称当时我们没有去完善收据开立的手续,现在手中没有收据,仅仅凭一张银行回单不足以让他们退款。现在想向律师咨询一下:1.这种情况建设公司的行为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2.如何能让对方顺利把款项退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anjum……(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6-26 19: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