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婆给一套房,是老公的名字,离婚了,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是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共同财产
若是全款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若有贷款,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
您好,婚前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情况,可以主张其少分或者不分,造成损害可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的财产具体信息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财产是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