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原租赁合同不能转让店铺,但出租方事实上默认允许转让店铺之后,承租方与我签订的转让协议有效吗?
原租赁合同不能转让店铺,但出租方事实上默认允许转让店铺之后,承租方与我签订的转让协议有效吗? 承租方通过交付4万元的转让费从前任承租方手中转下一店铺,整个过程出租方全部知晓,经营数月后,承租方有事不能打理店铺需要转出,我以4万元转让费+1万押金+合同内剩余租金费用共计近12万元转下该店铺,并签订了转让协议。事后出租方说因为原租赁合同规定承租方不能收取转让费转出店铺,所以我们这个协议无效,不让我装修店铺营业。事实上承租方之前也是交付了4万元的转让费给前任承租方的,他说出租方从头到尾都知道这事,而且让承租方一直正常营业,这就是事实上默认同意了,所以承租方这次也以收取4万元的转让费形式转让该店铺,转让过程包括我们签订转让协议的过程,出租方都知晓,但是到转让成功后就来告诉我协议无效,不让我装修店铺。
请问我的这份转让协议真的无效吗?出租方两次都默认转让行为,为什么转让协议还无效?要不是他默认了,我就不会转下这个店铺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请求大律师帮帮我,给我指明方向!可以以出租方的事实默认转让来判定转让协议的有效性吗?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静候佳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xsw7……(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03-21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