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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与人事托管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后我取出集体户口页是否表示我拒绝托管了

就业单位与人事托管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后我取出集体户口页是否表示我拒绝托管了 07年年底我为了领结婚证押了100元钱领出了集体户口页,一直没有归还,现在欲迁户口,人事托管单位要我出共1200元的“户口管理费”,(从07年8月起至今每月20元的费用,同时也得知了07年7月时工作单位已与此人事托管单位中止了合同关系)
如此说来,1,我在07年底取出户口页是否表示我已拒绝托管?2,本身就没有户口管理费这一说法,即使物价局有批复人事档案等根据市场收费的文件,那我户口页在自已手上这算是他们在帮我管户口,还是我自已在管户口。3,这户口挂靠(户口页已在我自已手上了)也需要交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ick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6-2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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