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家孩子在读大学,去年9月1日开学后认识一个小男孩
这是涉嫌诈骗罪的,要承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你好,如果是以您的名义贷款的,您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您偿还后可向对方追偿。
你好,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你好,涉嫌犯罪,保留好证据可以报警
你好,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不涉及刑事责任。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