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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我在八年前离了婚,男方是外地户口,房子当时是以我的名义买的经济试用房。离婚后我没有要房子,但是房子一直没有过户,一直用的是我的名字。现在八年多过去了,我突然接到电话说让我给他过户,但是我人在外地,工作很忙回不来,我说过一段时间,他说不行,不马上给过就要告我,这种情况,我是必须马上回来给他过户吗?还有,这么多年没有过,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一些补偿,能补偿多少,房子在大兴。一百二十多平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夏托尼(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2-06-2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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